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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于:2023-11-3  浏览: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经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2点,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恒信农商银行总行八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5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在恒信农商银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否则视为弃权。
2.恒信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恒信农商银行聘请的见证律师;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绍兴管理部代表。
二、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修订《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陶敏等股东股权变更的议案;
(五)补选恒信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股东参加会议应办理预先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股金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金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金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其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应持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金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在登记时间内至恒信农商银行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159号6楼)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时间:请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点半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签到手续。
1.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出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2.已办理会议登记但更换出席人员的,请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要求携带会议登记的相关证件或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3.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雷,联系电话:0575-85091532,0575-85208902。
(四)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范本公布在恒信农商银行网站(网站地址: www.sxhxbank.com),或可向恒信农商银行各支行索取。
(六)如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恒信农商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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