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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农商银行关于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的公告

发布于:2020-9-10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现对恒信农商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内容进行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开户服务标准
1.服务对象
境内依法设立且至开户申请日止经营正常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金融机构等客户作为存款人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2.开户申请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或电子营业执照;
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企业公章及预留印章(预留印鉴可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负责人章);
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时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贷款合同或其他结算需要的证明文件;
根据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规定,客户首次与我行建立业务关系时,还需提供企业受益所有人的信息证明资料。
申请企业需对其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开户流程
携带开户所需资料至开户网点柜台办理。
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预约开户:
①“浙江农信”微信公众号—账户服务—更多服务—企业预约开户;
②电话预约:电话联系营业网点预约企业开户。
4.尽职调查
企业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我行将对申请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核实、客户身份、开户资料、账户开立用途、企业经营情况、开户真实意愿等相关内容,并留存尽职调查资料,经审核符合开立条件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开户资费标准
1.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免费;
2.回单服务工本费、手续费:免费;
3.企业网银开户费、企业网银汇划手续费:免费。
办理时限标准
企业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我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特殊情况除外)。
开户咨询监督电话:0575-85144721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恒信农商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公告!
 
恒信农商银行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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