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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进口代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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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我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产品分类:
  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费用低: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您节约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操作方便;
  3.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适用客户:
  1.进口商希望以较信用证更为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2.如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
  3.如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业务流程:
  1.国外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所在银行办理托收。
  2.出口商所在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我行,我行按照指示通知进口商付款(D/P)或承兑(D/A)。
  3.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您向我行提供进口合同等证明材料,我行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D/A项下承兑到期后,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
 
TIPs
  1.在承兑交单项下,您须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
  2.您亦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托收押汇、海外代付等贸易融资。
  3.在付款交单项下需向银行提交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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