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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信福”封闭净值型2022年第五期理财产品

业务比较基准4.0%

发布于:2023-03-06 18:39  浏览: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
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
  • 重要提示
1. 本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
2. 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
3.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4. 本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本金。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对本理财产品的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5. 投资者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客户权益须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及业务凭证,将共同构成客户与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之间的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6.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
7.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
  •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理财计划:指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发行银行: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银行: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管理人: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理财产品认购期:是指银行接受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工作日:除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外的法定工作日。
投资周期:本理财产品投资周期是指产品成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之间的时间。
  • 产品风险等级:R2(PR2)

产品风险评级由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PR2),中低风险。该评级仅是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 产品投资
(一)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本金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资产管理产品。
(二)投资比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 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类 0-20%
债券类 80%-100%
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资产管理产品
 
(三)投资策略
本理财计划本着稳健投资的理念,基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固定收益资产价格走势,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优选投资品种,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来获取稳定收益。本产品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货币基金等高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开展债券回购等融入或融出资金,以应对流动性需要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 SXHXFSXFJZ2022005
产品登记编码 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1125322000005,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该产品信息。
适用客户 本理财产品适合机构投资者及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
销售渠道 个人客户可通过恒信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
机构客户可通过恒信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渠道购买。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起点认购金额 个人投资者1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投资者10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产品类型 公募类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投资性质 固定收益类
产品规模 规模下限为30万元,规模上限为4000万元。若认购金额未达规模下限则产品不成立,发行银行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暂停接受认购申请。绍兴恒信农商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
产品认购期 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
产品成立日 2022年2月24日。
产品到期日 2023年2月24日。
理财期限 365天
资金到账 正常兑付情况下投资收益及理财本金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帐。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单位净值 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税费后,单位理财计划份额的净值。理财计划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
业绩比较基准 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4.0%。管理人有权于确认日前3个工作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恒信农商银行官网公告。
本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预期收益率。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
本金和理财收益 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
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投资份额×产品期末单位净值-客户投资本金。
相关费用 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本产品托管人按照产品存续规模收取年化0.015%的托管费。每日计提,于产品到期支付。
本产品管理人按照产品存续规模收取年化0.00%的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于产品到期支付。
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投资周期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浮动管理费,相见条款七,理财计划收益和相关费用。
提前终止权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恒信农商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
融资服务 本理财产品不能办理质押和转让业务。
税费规定 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恒信农商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恒信农商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1.认购期内,客户认购资金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所得不计入认购金额。
2.认购申请成功受理后,资金立即自动冻结,客户不得要求支取和使用。但认购资金的冻结不代表该认购成功,客户实际认购成功的金额以产品成立日的发行银行最终确认并实际扣款的资金为准。同时,发行银行将在产品成立日的次一工作日内将客户未认购成功的资金(如有)解除冻结。
3.恒信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本产品运作情况,对本理财计划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
4.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投资于资产管理产品,在赎回资产管理产品时,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计提业绩报酬,上述费用的计提时将会扣减资产管理产品的资产净值,从而造成赎回集合计划时可获得收益下降。
5、本产品可提供对账单,客户如果有需求,可通浙江农信手机银行(丰收互联),点击理财-我的理财对账单查看账单详情,也可至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打印纸质对账单。
 
特别说明:本理财产品属于净值型理财产品,无预期收益率,投资须谨慎。恒信农商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客户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 理财产品估值
(一)估值日
本产品估值日为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于下一周最新一个工作日公告。
(二)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三)估值目的
客观、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
           (四)估值方式
1.根据监管规定,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
2.存放同业、回购、拆借等同业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利息估值;
3.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
4.货币基金以按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每万份收益计提红利;
5.资产管理产品或其它特殊目的载体等披露份额净值的,按最近一日的份额净值估值。资产管理产品或其它特殊目的载体等披露收益率的,按成本估值,按收益率计提收益。
6.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成本法估值的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用成本法进行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当理财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上述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变更估值方法,并自协商一致日后执行。
(五)偏离度管理
由于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可能会出现估值对象的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价偏离,为消除或减少产品因资产净值背离导致产品持有人权益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产品管理人可以对产品资产净值按公允价值法定期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产品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的偏离度导致产品持有人权益稀释或者不公平的结果,产品管理人可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做相应调整。
  • 理财计划收益和相关费用
(一)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投资份额×产品期末单位净值(提取浮动管理费(如有)后单位净值)-客户投资本金。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到期、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二)本理财计划的各相关费用
1.理财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
本理财计划按照年化0.00%的固定费率收取固定管理费。本产品每日计提的固定管理费为:前一日资产净值×0.00%/365。
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于产品结束后收取。
2.理财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理财计划按照年化0.015%的固定费率收取托管费。本产品每日计提的托管费计算方式为:该前一日资产净值×0.015%/365。
托管费按日计提,于产品结束时收取。
3.本产品不收取估值外包服务费。
4.浮动管理费
  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 投资资产组合净值扣除固定管理费、托管费及估值外包服务费用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时,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费率)不超过0.6%,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全部超额部分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费率)超过0.6%,则超额收益(年化费率)超过0.6%的部分80%归存续客户所有,20%作为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于产品结束时收。本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若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则不收取浮动管理费。恒信农商银行保留变更上述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恒信农商银行网站或恒信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三)最不利情况分析
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收益达不到业绩基准,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实际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 产品终止
  1. 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终止时,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可以通过公告通知客户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支付给客户。
  2. 资金清算:终止日(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为资金清算期,该期间不计付利息。
  3. 终止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时,恒信农商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终止权:
(1)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3)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4)绍兴恒信农商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1. 终止的信息公告
如遇本理财产品终止事项,恒信农商银行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恒信农商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予以关注。
  • 税费规定
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恒信农商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恒信农商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信息披露
  •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实际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xhxbank.com)和营业网点向客户发布一次理财产品清算公告。
  • 本产品存续期间,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xhxbank.com)和营业网点发布关于投资对象和投资比例、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变更等相关信息。
  •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xhxbank.com)和营业网点发布信息公告。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如在特定情况下终止本产品,将于实际终止日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将在理财期内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网站对本产品说明书予以公示,若客户持有的销售文件与网站公示的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网站公示为准。
  • 该理财产品已在理财登记系统取到登记编码,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sxhxbank.com.cn)上查询产品信息。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客户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将您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投诉或建议内容告知客户投诉热线,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或作进一步的沟通和了解,客户服务热线0575-85087905,0575-85091530。
  • 。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参看《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提示内容。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财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客户应密切关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与本理财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客户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运作或收益分配情况,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特别申明:
1、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付为准。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2、本《产品说明书》是投资者与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理财产品文件的一部分,请认真阅读。
3、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由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投资者须填写相应的业务凭证。但这不意味着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已经成功。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共同规范投资者与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
4、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0号)规定,客户持有理财产品期间,销售银行需持续向银行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报送投资者身份信息及持有理财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证件号码、名称、性别、手机号码、邮箱、持有产品登记编码、持有份额、持有金额等信息。客户签署本协议书则被视为已授权销售银行向理财中心报送上述信息。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理财产品认购或申购的,一经认购或申购,则被视为已授权销售银行向理财中心报送上述信息。
5、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
 
尊敬的理财客户:
本理财产品: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属于封闭式非保本净值型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到期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重大甚至全部损失。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农商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PR2),中低风险,本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全部条款,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手机银行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客户与恒信农商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可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涉及到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如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收益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三)流动性风险:指银行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无法申请赎回,客户在急需流动性时,无法及时变现理财产品。
(四)交易对手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交易对手风险主要是指银行为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交易失误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五)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客户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客户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六)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理财财产不能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还本金及收益,理财产品将面临期限相应延长或进行二次清算的可能。
(七)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本行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本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八)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操作风险,即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业务人员操作失误或差错而产生的风险;若投资管理人将理财资金通过信托或其他方式投资于标的资产,信托公司或其他合作机构受经验、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导致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九)其他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受托管理资产的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上述举例提示可能并未穷尽本理财产品项下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
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恒信农商银行网站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对于个人客户,如果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一年的有效期,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否则可能造成客户无法认购,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本理财产品类型:非保本净值型;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根据本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为R2(PR2,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机构投资者及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不向保守型个人投资者发售。
本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恒信农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在发生最不利投资情形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客户在投资者签字栏签字的行为即表示客户已详细阅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恒信农商银行已就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向客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客户已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风险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理财产品的风险,同意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投资者签字栏:           
                                               
年     月     日
提示: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理财产品确认栏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为确保个人投资者充分理解本理财产品的风险,请在确认栏抄录以下语句并签名: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确认栏:                                                                    
 
                                                                                  
 
                                                                                   
 
                                                                                  
 
投资者签名:                                             年     月      日

 
 
 
 
 
 
 
 
 
 
 
 
 
 
 
 
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帮助您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了解产品办理流程、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类型、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投诉方式和程序等须知,请您在投资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
(一)理财产品办理流程
1.认购流程
我行理财产品可通过营业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认购,其中认购主流程如下:
 
 

                                                 
 
开立活期结算账户
 
风险
测评
 
 
阅读产品说明书及客户权益须知
 
 
阅读风险揭示书
抄录风险知晓语句
 
           
 
 
   
 
   
签署产品协议书或
委托类申请凭证
   
发起认购申请
     
 

 
 
 
 
 
 
 
 

若您认购前已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可直接进行下一步骤。您可采用自助终端、手机银行渠道进行理财产品认购,系统会提示您进行每一步操作,产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风险测评流程
1.客户风险测评采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进行,您需回答涉及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承受能力四个方面共11小题,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2.客户首次认购理财产品前必须在我行网点进行风险测评,有效期1年,期间认购理财产品无需再次测评;若您超过1年未再次进行风险测评或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生变化,应在我行营业柜台或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3.风险测评评级定义、及各评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详见下表:

客户风险测评等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登记匹配表
                              理财产品
                              风险类型
    客户风险
测评等级
PR1级
低风险
PR2级
中低风险
PR3级
中等风险
PR4级
中高风险
PR5级
高风险
保守型
您属于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以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的投资工具。
       
谨慎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低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总体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波动较小的投资工具。
     
稳健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等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适中、收益存在一定波动的投资工具。
   
进取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的投资工具。
 
激进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的投资工具。

 
(三)理财信息披露
1.理财产品收益率、产品终止或提前终止、产品延期、产品清算、产品净值、结构性产品挂钩标的市场表现等信息,我行将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您及时登录恒信农商银行网站(www.sxhxbank.com),或到绍兴恒信农商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咨询热线0575-85087905进行咨询。
2.重大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对于我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我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或/及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3.特殊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若遇需要单独告知或确认的特殊事项,我行将通过您的预留联系方式进行告知或确认。您预留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到我行营业柜台办理信息更新。
(四)客户咨询投诉渠道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联系方式
若您在理财产品办理中有任何的疑问或不满,可拨打我行理财业务投诉热线0575-85087905进行咨询或投诉;或就近咨询绍兴恒信农商行网点理财经理。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标与行名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协议书
产品标志  
 
 
 
协议书编号:
网址:www.sxhxbank.com
 
交易内容
 
 
 
合约签约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书与交易内容中所记载的产品说明书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客户在认真阅读上述文件后签署本合同。
●客户按交易内容认购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并授权发行银行按照本合同约定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和风险由客户与发行银行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承担。客户与销售银行双方一经签署本协议书,本合同即于下述载明的协议书签署日期发生法律效力。
●客户签署本协议书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过本协议书及交易内容中记载的新产品说明书,并充分理解相关的收益和潜在风险。自愿购买,并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规定。
 
  本人已阅读本协议书及相应的产品说明书中条款及相应的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认可本产品信息披露方式,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 经销售银行测评,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适合购买本产品。
 
 
 
甲方:                                                 乙方:
客户签章(个人):                                      销售银行签章(机构):
日期:                                                (加盖经办行“业务公章”)
客户签章(机构):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行经办人员:
日期:                                                (加盖个人名章或签章):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权益须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共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理财产品交易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权益须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以及业务凭证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关于甲方所购某一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文件”)。
二、甲方声明和保证:
(一)个人投资者声明和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以本人合法所有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甲方已如实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及相关信息;
4、甲方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文件相关条款,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投资方向、流动性、主要风险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机构投资者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依据法律法规投资理财产品的资格;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或将会取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3、甲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并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该资金可合法地投资于理财产品而不存在任何禁止或限制情形;
4、甲方已如实、完整向乙方披露其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及相关信息;
5、甲方之授权签字人已得到签署理财产品文件的充分有效授权。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等理财产品文件,清楚知晓、接受并承诺遵守理财产品文件,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清楚了解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适用客户类别、投资方向、流动性、主要风险等内容,完全知晓理财产品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甲方愿意并能够承担这些风险;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场分析和预测仅供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甲方自己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理财产品文件约定获取投资收益,在约定的投资期内,投资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投资行为及资金投向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三)甲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如变更,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有义务在其资金账户中预留足额的认/申购资金,并按照理财产品文件和乙方业务规定办理认/申购、赎回、转换理财产品,缴纳认/申购、赎回、转换理财产品的资金和费用等理财款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理财款项不能从其资金账户足额划转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行为无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文件根据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的需要,独立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乙方可委托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
(六)乙方有权从甲方资金账户扣划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相应认/申购资金等理财款项,或将相应资金币种转换后进行境外投资。
(七)乙方有权依据理财产品文件决定投资本金和收益分配方案;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理财产品管理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
(八)认购期满,募集资金未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规模,乙方有权终止理财产品的销售或相应延长认购期。如认购期内提前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募集金额,乙方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期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起算日和理财产品到期日。
(九)乙方依约定将须支付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资金账户后,即视为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因甲方资金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等原因造成甲方资金账户变更或异常以及甲方因办理质押导致甲方指定资金账户变更,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投资本金误扣划以及投资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乙方有义务根据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维护甲方利益。
(十一)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十二)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经一方书面认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十三)法律法规和理财产品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及争议解决
(一)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理财产品文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监管部门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乙方不能控制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或延后履行本协议及其他理财产品文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遗失或被盗、甲方资金账户及相关交易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私下将本协议中所指卡、折等重要私人物品交由乙方人员保管等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一)甲方为个人投资者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甲方为机构投资者的,本协议经甲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乙方盖章后生效;
(二)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三)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多份产品协议书,则每一份产品协议书之间相互独立,每一份产品协议书的效力及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产品协议书。
(四)本产品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产品协议书项下的认购资金存入理财账户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确认栏(个人客户填写)
本人经绍兴恒信农商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成长型        □进取型   
声明:本人已充分阅读《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权益须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并已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产品需求承担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此风险。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确认栏(机构客户填写)
声明:我单位已充分阅读《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权益须知》、《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并已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产品需求承担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此风险。
 
客户(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恒信农商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 信福”
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成立公告

本行于2022年2月24日成立本期理财产品,成立金额为3927万元,其基本信息、投资范围及比例如下: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成立日 到期日 期限(天) 产品类型 业绩比较基准
C1125322000005 “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2022-2-24 2023-2-24
 
365 封闭式净值型 4.0%
资产类型 债券投资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公募基金 合计  
占比 80-100% 0-20% 0-10% 0-10% 100%  

 
说明:产品存续期间,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金,并根据市场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所投资的资产种类及配置比例。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4日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2005期封闭
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公告

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天) 产品类型
SXHXFSXFJZ2022005 “丰收·信福” 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C1125322000005 2022-2-24 2023-2-24 365 封闭式净值型
 

估值日产品收益及净值表现如下表所示:

估值日 产品单位净值 资产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2022-2-24 1.0000 39270000 4.0
2022-2-25  0.9999 39266073  4.0 
2022-2-28 1.0002  39277854  4.0 
2022-3-4 0.9999 39266073 4.0
2022-3-11 0.9999 39266073 4.0
2022-3-18 0.9999 39266073 4.0
2022-3-25 1.0005 39289635 4.0
2022-3-31 1.0021 39352467 4.0
2022-4-1 1.0024 39364248 4.0
2022-4-8 1.0059 39501693 4.0
2022-4-15 1.0070 39544890 4.0
2022-4-22 1.0075 39564525 4.0
2022-4-29 1.0081 39588087 4.0
2022-4-30 1.0082 39592014 4.0
2022-5-6 1.0091 39627357 4.0
2022-5-13 1.0102 39670554 4.0
2022-5-20 1.0113 39713751 4.0
2022-5-27 1.0128 39772656 4.0
2022-5-31 1.0185 39996495 4.0
2022-6-2 1.0176 39961152 4.0
2022-6-10 1.0170 39937590 4.0
2022-6-17 1.0182 39984714 4.0
2022-6-24 1.0190 40016130 4.0
2022-6-30 1.0192 40023984 4.0
2022-7-1 1.0192 40023984 4.0
2022-7-8 1.0200 40055400 4.0
2022-7-15 1.0230 40173210 4.0
2022-7-22 1.0252 40259604 4.0
2022-7-29 1.0273 40342071 4.0
2022-7-31 1.0274 40345998 4.0
2022-8-5 1.0299 40444173 4.0
2022-8-12 1.0295 40428465 4.0
2022-8-19 1.0319 40522713 4.0
2022-8-26 1.0309 40483443 4.0
2022-8-31 1.0313 40499151 4.0
2022-9-2 1.0320 40526640 4.0
2022-9-9 1.0344 40581618 4.0
2022-9-16 1.0338 40597326 4.0
2022-9-23 1.0350 40644450 4.0
2022-9-30 1.0334 40581618 4.0
2022-10-14 1.0351 40648377 4.0
2022-10-21 1.0370 40722990 4.0
2022-10-28 1.0379 40758333 4.0
2022-10-31 1.0384 40777968 4.0
2022-11-4 1.0384 40777968 4.0
2022-11-11 1.0364 40699428 4.0
2022-11-18 1.0255 40271385 4.0
2022-11-25 1.0273 40342071 4.0
2022-11-30 1.0237 40200699 4.0
2022-12-2 1.0220 40133940 4.0
2022-12-9 1.0152 39866904 4.0
2022-12-16 1.0090 39623430 4.0
2022-12-23 1.0115 39721605 4.0
2022-12-31 1.0148 39851196 4.0
2023-1-6 1.0184 39992568 4.0
2023-1-13 1.0167 39925809 4.0
2023-1-20 1.0155 39878685 4.0
2023-1-31 1.0166 39921882 4.0
2023-2-3 1.0166 39921882 4.0
2023-2-10 1.0178 39969006 4.0
2023-2-17 1.0210 40094670 4.0
2023-2-23 1.02178 40125300.6 4.0
 

说明:公告中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所设置的值。估值日一般为周五,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公告为准,公告日一般为估值日后一工作日,本产品单位净值暂未扣除投资管理费,该费用在产品到期日进行统一计提,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到期收益兑付公告

尊敬的客户: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信福2022年第五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SXHXFSXFJZ2022005)于2023年2月24日到期。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产品到期清算,详细情况如下:
理财成立时本金金额:人民币3927万元
理财期限:从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365天
到期日产品净值(已除相应费率):1.02178
托管费与估值费率:0.015%
管理费率:0%
业绩比较基准:4.0%
客户实际收益率:2.18%(年化收益率,计息方式:A365)
理财本金及收益已划入您的指定签约账户,敬请关注、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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