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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 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产品编码 | C1125320000024(客户可根据产品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该产品信息) |
产品类型 | 封闭式净值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风险评级 | PR2(本产品风险评级仅是恒信农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
适合客户类型 | 经恒信农商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谨慎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 |
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下限 | 200万元。恒信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
投资者 | 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投资者1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投资者10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理财期限 | 365天左右 |
理财产品成立日 | 2020年12月23日 |
理财产品到期日 | 2021年12月23日 |
拟销售地区 | 辖内各支行网点 |
业绩基准 | 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3.80%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没有预期收益率,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该动态业绩比较基准将按周在恒信农商银行网站公告。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恒信农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点。恒信农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产品募集期或预约申购期首个工作日的恒信农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该利率不随投资周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存款利率而调整。 |
理财产品费用 | 理财产品费用包含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以及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恒信农商银行有权按投资周期从理财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 |
认购份额 |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
投资收益分配 | 将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进行现金分配。所分配的投资收益将以理财产品的单位份额净值计算所得。 |
提前终止 | 如发生恒信农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恒信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
客户资金到账日 | 正常兑付情况下投资收益及理财本金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帐。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
理财产品销售银行 |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 |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资金托管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提示 | 本理财产品有风险,详见风险揭示书。 |
理财产品税费 |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
对账单 | 本产品可提供对账单,客户如果有需求,可通浙江农信手机银行(丰收互联),点击理财-我的理财对账单查看账单详情,也可至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打印纸质对账单。 |
资产种类 | 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等 | 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 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保险债权计划等其他资产 |
投资比例 | 0%-20% | 90%-100% | 0%-100%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
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本产品系与银行存款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在本产品下,客户委托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农商银行)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但恒信农商银行并不保证理财本金的安全及理财收益。在您选择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本《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等是《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本产品的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恒信农商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PR2】,适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谨慎性及以上的客户购买,产品要素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本产品是非保本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恒信农商银行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净值收益水平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产品的设立、投资及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产品发生损失。
5、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产品部分资金的延期支付。
6、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恒信农商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况,恒信农商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恒信农商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恒信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sxhxbank.com)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恒信农商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风险。
9、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遭受损失。
10、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募集至认购期结束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最小成立规模(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不可抗力,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等原因,经恒信农商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文本有关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恒信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四、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恒信农商银行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理财收益,甚至客户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五、《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用于评估客户对金融工具及投资目标的相关风险的态度。客户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所属客户类型,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及时重新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人已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已完全理解理财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本人确认恒信农商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及有关免除、限制恒信农商银行责任或恒信农商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
客户确认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
□ 保守型、£ 谨慎型、□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
客户需抄录的内容: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请客户在此抄录:
客户签字:
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帮助您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了解产品办理流程、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类型、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频率、投诉方式和程序等须知,请您在投资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以下客户权益内容:
(一)理财产品办理流程
1.认购流程
我行理财产品可通过营业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进行认购,其中认购主流程如下:
若您认购前已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可直接进行下一步骤。您可采用自助终端、手机银行渠道进行理财产品认购,系统会提示您进行每一步操作,产品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二)风险测评流程
1.客户风险测评采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理财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进行,您需回答涉及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风格、风险承受能力四个方面共11小题,得出风险测评结果。
2.客户首次认购理财产品前必须在我行网点进行风险测评,有效期1年,期间认购理财产品无需再次测评;若您超过1年未再次进行风险测评或判断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产生变化,应在我行营业柜台或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3.风险测评评级定义、及各评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详见下表:
客户风险测评等级与理财产品风险登记匹配表 | |||||
理财产品 风险类型 客户风险 测评等级 |
PR1级 低风险 |
PR2级 中低风险 |
PR3级 中等风险 |
PR4级 中高风险 |
PR5级 高风险 |
保守型 您属于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以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的投资工具。 |
√ | ||||
谨慎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低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投资于总体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波动较小的投资工具。 |
√ | √ | |||
稳健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等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适中、收益存在一定波动的投资工具。 |
√ | √ | √ | ||
进取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中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的投资工具。 |
√ | √ | √ | √ | |
激进型 您属于可以承担高风险类型的投资者。您适合可投资于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的投资工具。 |
√ | √ | √ | √ | √ |
(三)理财信息披露
1.理财产品收益率、产品终止或提前终止、产品延期、产品清算、产品净值、结构性产品挂钩标的市场表现等信息,我行将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您及时登录恒信农商银行网站(www.sxhxbank.com),或到绍兴恒信农商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咨询热线0575-85087905进行咨询。
2.重大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对于我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理财产品的全体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我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或/及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告。
3.特殊事项披露和披露方式:若遇需要单独告知或确认的特殊事项,我行将通过您的预留联系方式进行告知或确认。您预留在绍兴恒信农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到我行营业柜台办理信息更新。
(四)客户咨询投诉渠道及绍兴恒信农商银行联系方式
若您在理财产品办理中有任何的疑问或不满,可拨打我行理财业务投诉热线0575-85087905进行咨询或投诉;或就近咨询绍兴恒信农商行网点理财经理。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
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协议编号: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细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向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机构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客户信息 | ||||
甲方(客户)姓名 | 证件类型 | |||
联系电话 | 证件号码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银行信息 | ||||
乙方(银行)名称 |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经办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159号 | |||
邮政编码 | 312000 | 联系电话 | 0575-85087905 | |
产品信息 | ||||
产品名称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 |||
产品代码 | SXHXFSXFJZ20200021 |
理财登记编码 及查询网站 |
C1125320000024甲方可依据理财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 |
甲方购买金额为(小写): ,大写: 元整。 | ||||
账户信息 | ||||
甲方在乙方开立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产品的资金划转及产品兑付,账号: 。 |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甲方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产品甲方面临的投资风险详见《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
2. 乙方在受托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理财产品资金,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
3. 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理财产品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及理财产品分配及兑付,甲方承诺持有本产品期间指定账户不做销户。
4. 甲方在产品认购期或申购期购买本产品时(甲方应在乙方公布的购买截止时间(如有)前提交购买申请),应同时向指定账户存入足额理财资金,并同意授权乙方于相应的资金归集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由于甲方未存入理财资金或理财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认购或申购本产品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产品《风险揭示书》,已充分知悉本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以上述理财资金投资本产品,同意乙方于理财产品成立日或申购确认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对此乙方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给予通知,无需在划款时以电话等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对于风险较高或客户单笔购买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同样适用上述划款操作规则。
5. 在甲方持有本产品期间,乙方有权收取理财产品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详见《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书》(以下简称《认购申请书》)和《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购申请书》)。
6. 乙方接受和认可甲方通过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本产品的法律效力。
7. 甲方声明,理财资金是甲方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甲方签署本协议符合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甲方已经获得了充分必要的授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接收及履行本协议以及以其为一方的任何有关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8. 甲方保证不存在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主管机关禁止或限制购买理财产品的各种情形,其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亦未违反任何限制性规定,并熟悉理财产品类型特征及不同销售渠道的相关规定。
9. 乙方将严格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另有规定或者甲方同意披露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漏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条 信息披露
1. 本产品存续期间,乙方通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或网站((http://www.sxhxbank.com))发布有关本产品的相关信息(代对账单),具体信息披露详见《产品说明书》。
2. 乙方通过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或网站((http://www.sxhxbank.com))发布上述信息,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乙方认为需要直接联系甲方的,乙方将依据本协议书客户信息中甲方预留的地址或电话进行通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税务事项
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甲方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理财产品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产品账户中扣付,由本产品管理人进行申报和缴纳。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或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非乙方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情形。
2. 对由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1. 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2. 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
(1) 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
(2) 本协议书中涉及的相关到期日期或兑付日期如遇银行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
(3)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或本产品甲方所涉及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客户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1. 《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等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经阅读并认可本协议和《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等的全部内容,并已就投资于本产品做出独立的判断。
3.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等)销售本产品且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购买,则本协议经甲方点击确认并经乙方电子银行销售系统确认成交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书具备独立性。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多份协议书,则各协议书之间相互独立,每一份协议书的效力及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协议书。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或内容成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5.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
1、在签署本产品协议书以前,甲方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或《申购申请书》、《赎回申请书》和本协议书的全部内容,明确本产品为委托代理性质,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乙方已提醒甲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甲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自身独立的判断,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甲方认可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已清楚知悉甲方应注意查询的事项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责任,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相关通知和披露。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日期: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人员: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书
认购申请日: 年 月 日 业务受理编号:
客户填写栏 |
客户填写部分 | ||||
客户姓名(甲方)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理财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 | 产品协议书编号 | ||||
认购金额 | 小写: ,大写: 元整。 | ||||
产品要素 | |||||
产品名称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 ||||
产品代码 | SXHXFSXFJZ20200021 |
理财登记编码 及查询网站 |
C1125320000024 甲方可依据理财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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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募集期 |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 | ||||
成立日/认购确认日 | 2020年12月23日 | 投资期限 | 365天左右 | ||
销售服务费 年化费率 |
产品托管费及估值外包费年化费率 |
0.015% | |||
投资管理费、 比较基准 及超额业绩报酬 |
销售费:本理财产品销售费为0%; 托管费:本理财产品托管费为0.01%; 外包估值费:本理财产品外包估值费为0.005%; 管理费:投资资产组合净值扣除销售费、托管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时,恒信农商银行有权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费率)不超过0.6%,恒信农商银行就全部超额部分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超额收益(年化费率)超过0.6%,则超额收益(年化费率)超过0.6%的部分80%归存续客户所有,20%作为恒信农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若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等于或小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销售管理费和产品托管费之和,恒信农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 比较业绩基准: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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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 柜面、自助终端、丰收互联 | ||||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产品协议书编号的《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其附件)关于投资理财产品及其全部风险的有关内容,同意本次认购受上述协议约束。本人明确理解本产品为委托代理性质,同意接受本产品的投资方案、费率、认购安排与上述文件所做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现决定认购,并授权你行根据投资方案进行投资。 客户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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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栏 | 经办: 复核: 业务公章: | ||||
(备注:本申请书为《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其附件)不可分割之部分,仅适用于已签署理财协议的客户。本申请书一式两联,银行留存一联,第二联由甲方保管。)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 信福”
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成立公告
本行于2020年12月23日成立本期理财产品,成立金额为 530 万元,基本信息、投资范围及比例如下: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成立日 | 到期日 | 期限(天) | 产品类型 | 业绩比较基准 |
C1125320000024 | “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 | 2020-12-23 | 2021-12-23 | 365 | 封闭净值型 | 3.80% |
资产类型 | 债券投资 | 银行存款 | 同业存单 | 公募基金 | 合计 | |
占比 | 80-100% | 0-20% | 0-10% | 0-20% | 100% |
说明:产品存续期间,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金,并根据市场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合理调整所投资的资产种类及配置比例。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
2020年第二十一期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公告
本期理财产品基本信息及产品估值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代码 | 产品名称 | 理财产品登记编码 | 成立日 | 预计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成立金额 |
SXHXFSXFJZ2020021 | 绍兴恒信农商银行“丰收·信福”2020年第二十一期净值型理财产品 | C1125320000024 | 2020-12-23 | 2021-12-23 | 封闭净值型 | 530万 |
估值日 | 产品单位净值 | 资产净值(元) | 业绩比较基准(%) | |||
2020-12-23 | 1.0000 | 5300000.00 | 3.80 | |||
2020-12-25 | 1.0002 | 5301060.00 | 3.80 | |||
2020-12-31 | 1.0016 | 5308480.00 | 3.80 | |||
2021-1-1 | 1.0016 | 5308480.00 | 3.80 | |||
2021-1-8 | 1.0028 | 5314840.00 | 3.80 | |||
2021-1-15 | 1.0035 | 5318550.00 | 3.80 | |||
2021-1-22 | 1.0044 | 5323320.00 | 3.80 | |||
2021-1-29 | 1.0051 | 5327000.00 | 3.80 | |||
2021-1-31 | 1.0053 | 5328100.00 | 3.80 | |||
2021-2-5 | 1.0061 | 5332330.00 | 3.80 | |||
2021-2-10 | 1.0069 | 5336570.00 | 3.80 | |||
2021-2-19 | 1.0082 | 5343460.00 | 3.80 | |||
2021-2-26 | 1.0091 | 5348230.00 | 3.80 | |||
2021-2-28 | 1.0094 | 5349820.00 | 3.80 | |||
2021-3-5 | 1.0101 | 5353530.00 | 3.80 | |||
2021-3-12 | 1.0112 | 5359360.00 | 3.80 | |||
2021-3-19 | 1.0122 | 5364660.00 | 3.80 | |||
2021-3-26 | 1.0132 | 5369960.00 | 3.80 | |||
2021-3-31 | 1.0138 | 5373140.00 | 3.80 | |||
2021-4-2 | 1.0141 | 5374730.00 | 3.80 | |||
2021-4-9 | 1.0150 | 5379500.00 | 3.80 | |||
2021-4-16 | 1.0159 | 5384270.00 | 3.80 | |||
2021-4-23 | 1.0169 | 5389570.00 | 3.80 | |||
2021-4-30 | 1.0179 | 5394870.00 | 3.80 | |||
2021-5-7 | 1.0188 | 5399640.00 | 3.80 | |||
2021-5-14 | 1.0199 | 5405470.00 | 3.80 | |||
2021-5-21 | 1.0209 | 5410770.00 | 3.80 | |||
2021-5-28 | 1.0219 | 5416070.00 | 3.80 | |||
2021-5-31 | 1.0223 | 5418190.00 | 3.80 | |||
2021-6-4 | 1.0229 | 5421370.00 | 3.80 | |||
2021-6-11 | 1.0238 | 5426140.00 | 3.80 | |||
2021-6-18 | 1.0248 | 5431440.00 | 3.80 | |||
2021-6-25 | 1.0257 | 5436210.00 | 3.80 | |||
2021-6-30 | 1.0264 | 5439920.00 | 3.80 | |||
2021-7-2 | 1.0267 | 5441510.00 | 3.80 | |||
2021-7-9 | 1.0277 | 5446810.00 | 3.80 | |||
2021-7-16 | 1.0286 | 5451580.00 | 3.80 | |||
2021-7-23 | 1.0296 | 5456880.00 | 3.80 | |||
2021-7-30 | 1.0306 | 5462180.00 | 3.80 | |||
2021-7-31 | 1.0306 | 5462180.00 | 3.80 | |||
2021-8-6 | 1.0316 | 5467480.00 | 3.80 | |||
2021-8-13 | 1.0325 | 5472250.00 | 3.80 | |||
2021-8-20 | 1.0335 | 5477550.00 | 3.80 | |||
2021-8-27 | 1.0345 | 5482850.00 | 3.80 | |||
2021-8-31 | 1.0350 | 5485500.00 | 3.80 | |||
2021-9-3 | 1.0354 | 5487620.00 | 3.80 | |||
2021-9-10 | 1.0363 | 5492390.00 | 3.80 | |||
2021-9-17 | 1.0372 | 5497160.00 | 3.80 | |||
2021-9-24 | 1.0382 | 5502460.00 | 3.80 | |||
2021-9-30 | 1.0390 | 5506700.00 | 3.80 | |||
2021-10-8 | 1.0400 | 5512000.00 | 3.80 | |||
2021-10-15 | 1.0409 | 5516770.00 | 3.80 | |||
2021-10-21 | 1.0418 | 5521540.00 | 3.80 | |||
2021-10-29 | 1.0428 | 5526840.00 | 3.80 | |||
2021-10-31 | 1.0428 | 5526840.00 | 3.80 | |||
2021-11-05 | 1.0437 | 5531610.00 | 3.80 | |||
2021-11-12 | 1.0449 | 5537970.00 | 3.80 | |||
2021-11-19 | 1.0457 | 5542210.00 | 3.80 | |||
2021-11-26 | 1.0470 | 5549100.00 | 3.80 | |||
2021-11-30 | 1.0474 | 5551220.00 | 3.80 | |||
2021-12-3 | 1.0477 | 5552810.00 | 3.80 | |||
2021-12-10 | 1.0482 | 5555460.00 | 3.80 | |||
2021-12-17 | 1.0518 | 5574540.00 | 3.80 | |||
2021-12-22 | 1.0395 | 5509482.50 | 3.80 | |||
说明:公告中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所设置的值。估值日一般为周五,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公告为准,公告日一般为估值日后一工作日,本产品单位净值暂未扣除投资管理费,该费用在产品到期日进行统一计提,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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